防卫过当是罪名吗?防卫过当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19-09-27
防卫过当是罪名吗?防卫过当怎么认定?法议网小编认为防卫过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只是刑法理论上的一个说法,刑法上对于防卫过当也有做详细的描述跟阐述,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防卫过当是罪名吗?
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
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如防卫人过失造成不法侵害重伤、死亡的,则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防卫人基于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则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对于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的,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即对于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成立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比如事前防卫、事后防卫、过度防卫。例如把小偷打死,就属于过度防卫,属于故意杀人行为。
对于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究竟是减轻还是免除处罚以及如何减轻处罚,则应考虑过当的程度、防卫的起因、防卫所保护的权益性质等等。
二、防卫过当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判断防卫过当的标准: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爆炸犯罪等。
一是前提要件,即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二是时间要件,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三是对象要件,即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
四是明显超过一定的限度;
五是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六是主观要件,即主观至少要有过失;
七是因果关系要件,即明显超限行为与重大损害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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