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犯法不?刑讯逼供有哪些手段?
发布时间:2019-09-26
每个案件都会有一个审讯的过程,有些警察为了追求办案的效果,不惜使用特殊的方法让犯人认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那么刑讯逼供犯法不?刑讯逼供有哪些手段?刑讯逼供如何赔偿?接下来法议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刑讯逼供犯法不?
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二、刑讯逼供有哪些手段?
狭义的刑讯逼供为刑法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而广义的刑讯逼供客观方面还包括对证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暴力取证的行为,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以精神折磨的行为。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因此,这种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实践中常见的肉刑取证有:拳打,脚踢,警绳,勒绑,警棍电击或抽打,手铐紧夹,火灼及火烤,悬吊,水灌等等。
实践常用的变相肉刑取证有:如“车轮大战”轮番讯问,长时间不让睡觉,站立,举手,弯腰,饥饿,暴晒,罚冻,罚跪,不给大小便等。
三、刑讯逼供如何赔偿?
刑讯逼供如何赔偿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死亡赔偿金包括死者生前所支付的医疗费以及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丧葬费主要包括收殓费和埋葬费,按照民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要求来支付。
我国一些地方处理死者后事时,以风俗习惯为由祭献供礼、大讲排场的,不属于政党的收殓与埋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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