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因素之一,家暴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在面对家暴时我们要勇敢说"NO",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要求对财产和孩子进行合理的分配。那么家暴离婚财产和孩子怎样分?家暴离婚起诉书怎么写?下面法议网小编为了帮您解答疑惑,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家暴离婚财产和孩子怎样分?
1、财产方面:
离婚时 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 应当根据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 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孩子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
如你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家暴离婚起诉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