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还钱后怎样可以解除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9-09-20
很多人在借钱后由于没有合理的还款计划,一不小心就成为了老赖,成为老赖后会受到很多限制,甚至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只有还完钱后才有机会消除黑名单,那么老赖还钱后怎样可以解除黑名单?老赖黑名单的撤销条件是什么?老赖还款后还是老赖吗?对于这些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为您进行解答。
一、老赖还钱后怎样可以解除黑名单?
两个字:还钱!
只要依法履行了法院的给付义务,就可以在三天之类就删除黑名单。
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强制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老赖黑名单的撤销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即: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老赖还款后还是老赖吗?
还款后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不是老赖了。
对个人信用造成的影响要5年以后才可以消灭。
如果借款没有及时还款,打官司败诉后也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申请执行后没有配合执行,就形成了老赖,以后国家逐步完善老赖名单的变更制度,大概是每五年进行一次变更。如果没有生效就等待规定的执行。
成为老赖老赖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
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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