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需要负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19-09-18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那么成为监护人需要负什么后果?成为监护人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法议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看完后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为监护人需要负什么后果?
监护人承担的是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
法律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的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监护人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其监护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场合,行为人为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责任主体则是监护人,两者并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监护人责任又是一种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
二、成为监护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指定,对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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