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咨询_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案例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
遭遇家暴成功获得赔偿金
发布时间:2020-07-21



【案情简介】
 
原告阮某与被告万某结婚多年,共同生育一子阮小某。婚后也就是在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阮某、万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万某先后四次以被阮某殴打为由报警。万某也因此委托了法议网程XX律师为其诉讼维权,并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2014年7月4日,阮某因殴打万某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九日。

【辩护思路】
 
法议网程XX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观看了万某提交的病历、门诊记录、手术同意书、多次报警记录,可以证明阮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多次、连续、不间断殴打万某的行为,致万某受伤,且伤害程度较重,该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行为。于是向法院申请阮某与被告万某离婚,并要求阮某支付万某一定的赔偿金
 
【办案结果】

经过不断的努力,法院最终采取了程律师的法律意见,做出相应的判决。准予原告阮某与被告万某离婚,原告阮某赔偿被告万某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被告主张存在家庭暴力并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等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综合被告向本院提交的报警记录、医疗病历、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书写的材料等证据,可以认定被告对原告存在殴打的行为并致原告受伤,虽然原告称打被告系事出有因或属误伤,但原告并未向法庭提供足够的证据,且原告曾因殴打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故本院认定原告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并对被告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本院综合考虑家庭暴力的时间、次数、造成后果等因素,确定原告赔偿被告1万元。
 
据此,法院判决:准予原告阮某与被告万某离婚,原告阮某赔偿被告万某1万元。同时,法院还对婚生子阮小某的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了裁判。
 
一审判决后,原告阮某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5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总结】
 
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应及时报警或向他人求助,如果身体遭受暴力伤害,应第一时间去医院检查治疗,并保留相关验伤报告、鉴定结论等,以待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快速咨询律师,获得针对性回复

免费法律咨询
  • 532 人当前律师在线
  • 1720 条今日律师解答
相关阅读
推荐律师
法律需求导航
上一篇:代理家暴案件成功离婚并获得赔偿金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