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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获得女方谅解还要坐牢吗?
发布时间:2019-09-03

问题一:强奸罪有必要取得谅解书吗?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强奸罪取得对方谅解是有作用的,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会比较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在取得对方谅解书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受害人写不写谅解书,由受害人确定,不能强迫。谅解书也只是几行字,即对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之类。

2、有了谅解书不等于宣告缓刑,要看是否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量刑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即使有谅解书也不可能宣告缓刑。只能说对于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条件的,能取得被害人谅解更容易适用缓刑

3、取得被害人谅解是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不是减轻处罚的情节。按《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处理的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人和受害人达成谅解的,依法也只是从宽处理。

强奸罪有必要取得谅解书吗?强奸罪获得女方谅解还要坐牢吗?

问题二:强奸罪获得女方谅解还要坐牢吗?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还需要坐牢。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得到被告的谅解会不会判缓刑?

问题三:强奸罪得到被告的谅解会不会判缓刑?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若女方愿意出具刑事谅解书,可以争取缓刑和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所有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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