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立案后多久抓人?
发布时间:2019-09-03
对于套路贷,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其目的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非法手段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遭遇套路贷后应当及时选择报警。那么套路贷立案后多久抓人?套路贷立案后能追回房子和钱吗?接下来法议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进行解答。
一、套路贷立案后多久抓人?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公安局立案程序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2)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二、套路贷立案后能追回房子和钱吗?
如果套路贷立案,警方会根据各方证据全力侦查,以便挽救更多的受害人。
如果追缴回来赃款,也会退还给受害人,但是基本只能追回少部分钱。
套路贷一般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等罪行,如果套路贷立案,警方会根据各方证据全力侦查,以便挽救更多的受害人,如果追缴回来赃款,也会退还给受害人,但是基本只能追回少部分钱。
套路贷是个巨大的陷阱,大家如果有借款需求,一定要找正规的借贷公司,借款协议要公道、合理、合法,否则不要碰。
公安机关认定套路贷会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制造借口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进行催收,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来认定。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侵犯财产类犯罪定罪、诈骗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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