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咨询_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晏华明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拍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9-08-14


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法议网本期特邀嘉宾晏华明律师,今天给大家介绍律师随拍的主要内容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十个月》。

2017年12月,嘉定公安机关接到市民的报警电话,称其接到一家自称为某装饰公司的电话,对方在其推销房屋装修的过程中,能够准确地说出自己的姓名,手机号房屋地址等个人信息,该市民察觉到后,于是报警,民警经调查发现,位于嘉定区的一家装饰公司内有人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并在搜查后发现,该公司存储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

同日,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卿某被传唤至派出所,卿某主动交代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称其在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期间,他在担任某装饰公司的负责人的时候,通过邮件两次,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多个包含姓名地址以及电话的信息文件,内含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两千四百余条。

2018年8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卿某提起了公诉,同年九月,经法院审理,卿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对其判处
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表现为:

一是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二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三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快速咨询律师,获得针对性回复

免费法律咨询
  • 532 人当前律师在线
  • 1720 条今日律师解答
相关阅读
推荐律师
法律需求导航
上一篇:利用他人信息注册支付宝为何涉罪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