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函格式及有效期
发布时间:2019-08-09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应向办案机关出示的相关文件后才能进行会见,其中就包括律师会见函,那么律师会见函格式是怎样的?律师会见函有效期有多久?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律师会见函格式是怎样的?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被拘留(逮捕)。我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 的聘请,拟会见在押该犯罪嫌疑人。鉴于该案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公安部(局)
申请人(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专用介绍信
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 律师前往你处会见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律师会见函有效期有多久?
律师会见函是律师进行会见的要件之一,你对律师进行委托后,该函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般一个较复杂的案件律师会进行多次会见,每次均需要一份律师会见函。
1、律师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
2、律师会见手续。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律师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4、律师会见范围。与律师法不同的是,新刑诉虽然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应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是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因此,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较,律师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即律师会见权比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减小。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不被监听。
新刑诉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上的规定全面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但是又与律师法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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