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7-24
组织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那么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同时,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一个人也算是组织卖淫罪。
二、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犯组织卖淫罪量刑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