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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9-07-18

大家都知道刑事犯罪的量刑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不同的犯罪情节其犯罪处罚是不一样的。那么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如何量刑?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能取保吗?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司法解释,具体明确的规定了“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如何量刑?

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如何量刑?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聚集赌博犯罪的源头就是开设赌场,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开设赌场等相关犯罪刑罚。

对于一般的开设赌场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开设赌场严重情节行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罚金成年人起点为一千元,未成年人为五百元。未规定最高上限。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赌资、违法所得的多寡、社会影响等等)自由裁量。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能取保吗?

 
三、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能取保吗?

开设赌场罪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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