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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怎么算?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9-07-15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那么加班工资怎么算?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相信这些问题是很多加班族都非常都关心的,下面法议网小编就相关问题整理了一些资料,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例如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注意:现在法定节假日有11天。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
 
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元×300%×8小时=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

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二、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劳动部所出台的《关于印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有关加班费用的相应表述,可以见得,公司应该给加班的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不支付的就属于违法。

我国的法定上班时间是一星期内不能够超过四十个小时,如果超出了就是违法的了,不过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向员工支付一定的加班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如果有公司按照法律的规定安排自己的员工,在国家所规定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那么就应该根据公司和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员工本人的小时工资标准,以不低于他工资标准的150%向员工支付相应数额的加班费用作为补偿;
 
二是如果公司根据生产要求和具体情况依法要求自己的员工在法定的休息日进行工作,而公司也不能够为他们安排补休的这种情况下,那么公司应该根据他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所拿的每天或着是每小时的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工资标准的300%作为补偿加班员工的加班费。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三、公司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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