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
发布时间:2019-07-15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诽谤罪,那么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口头诽谤罪如何取证?如果不是想了解的话,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一、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
诽谤罪是自诉案件,我国纯自诉案件的犯罪主要有四种: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诽谤罪,一般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二、口头诽谤罪如何取证?
口头诽谤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口头诽谤定罪的难点在于诽谤是以口头的形式进行。
录音、录像等音频、视频材料可作为证据,可使用手机录音、录像功能收集证据,相关当事人如“听闻的人、当时在场的人等”均可作为证人。
被害人可邀请相关当事人为其作证。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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