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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非法行医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6-27

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问题一: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非法行医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的名称、详尽的地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若是投诉具体的医务人员,还需说明其姓名、所在科室、你所看病的名称;同时要保存好就医过程中的主要书面材料等方便举证。如:处方、病例、收费凭证等。

如发现有医托、号贩子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时,还可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对利用虚假医疗广告信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要表现为: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非法行医怎么处理?

问题二:非法行医怎么处理?

答:碰到非法行医犯罪行为时,可以这样去处理:

1、要求非法行医责任人进行相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其次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你婶婶没有经过医院抢救和治疗,那么,死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费用也就没有了。
 
3、此外受害者或者其家属除了可以主张上述费用外,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果该“医生”,属于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或者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则构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如果该“医生”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致使你婶婶死亡,能够证明该死亡结果与非法行医确有因果关系,那么该“医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如果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起诉,由人民法院审判。同时受害死者家属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义务人按前述第二条、第三条的项目给予赔偿,请人民法院同时审判。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所有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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