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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闹”?“医闹”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6-0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王某等177人列为“医闹”黑名单,该名单信息已经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措施。那么什么是医闹?医闹怎么处理?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什么是“医闹”?“医闹”怎么处理?

什么是医闹?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

医闹的方式主要有:

1、在医院设灵堂

2、打砸财物

3、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

4、殴打医务人员

5、跟随并纠缠医务人员

6、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

7、抢夺医疗文书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证据,经劝说无效的;

“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什么是“医闹”?“医闹”怎么处理?

发生“医闹”的成因

(一)医疗双方信息不对称

在目前医疗体制之下,医院为了达到更高利益而忽略医疗质量本身,无钱医治时,院方背离医德,用冷漠旁观来处理,导致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而死亡,引发公愤,医疗手段上,医院方大都采用“稳定高收益”、“安全自保式”的救治理念。其次,患者常常对医院抱有过高期望,认为医院是治好其病症是必然,一旦治疗失败便认为医疗人员在治疗过程中没有竭尽全力。然而实际情况为当前医疗水平是有限的,面对许多疾病医疗能力都不具备。因此,在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与医生沟通交流,掌握病情发展,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正确对待治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政府及医疗机构也应该积极引导群众对医学的认识,理解医疗过程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

(二)相关部门认识不足,行政不作为

医闹事件发生后,一些人错误地认为这只是医患之间的事,司法部门及其他部门没有干涉的必要,导致医闹之风长盛不衰。甚至有些政府部门侧重考虑社会影响、医院声誉、医闹威慑、个人前途等因素,只是想尽快平息风波,息事宁人,不以积极的态度和方法处理医患矛盾,从而草率做出赔偿决定,使得施暴者尝到了甜头,愈发变本加厉。据中国医师协会调查显示,当发生医闹事件时,公安机关出警保障医疗秩序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有的在一旁观看不予制止。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医院孤立无援,医闹行为更加猖狂。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医闹现象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医疗费用,公共卫生经费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医院公益化弱化,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无论是社会医疗保障还是商业医疗保障,都不能充分保障我们普通人医疗需要,尤其是一些农民和下岗职工,由看病产生的窘境可想而知。医疗配置不合理,医保水平不高,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都导致老百姓走向医闹的道路。

(四)媒体舆论的负面影响

医闹发生后,社会媒体在报道医疗纠纷事件中未遵守新闻媒体的基本职业道德,在未了解事件全部事实的情况下,片面追求新闻的轰动性,在中国医师协会的调查中,八成以上的人称“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不客观”,媒体的不实报道客观上激化了医疗矛盾。

(五)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流程的欠缺

我国在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且只涉及一些原则方面的问题,在医疗纠纷后的“医闹”事件发生之后,如何进行裁决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可操作性不强,正当解决渠道不畅;《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依然未能对医疗事故鉴定、赔偿等指明明确的方向,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时间是宝贵的,可结果却遥遥无期,这往往迫使患方不愿按流程进行维权,这是医疗纷争处理流程不规范带来的问题,最终导致患方无路可走。此时职业医闹的介入,患方很容易选择这种粗暴、直接、见效快的途径,而不考虑其合法性。

什么是“医闹”?“医闹”怎么处理?

医闹怎么处理?

面对医闹事件,很多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往往会出钱压下区,从而更加助长了医闹事件的气焰,越来越多的患者效仿,给医院带来更多的麻烦;也有的医院会和患者方一直僵持不下,不被恶势力威胁,但是也正是这样从而对医院的声誉带来了很大的损害,不明所以的群众被蛊惑,从而影响了医院的发展。

面对“医闹”行为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医闹”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等。

针对不同的具体行为分析如下:

(一)刑事责任

1、悬挂横幅、散发传单、亦步亦趋跟随医院领导甚至以占据医院办公室为家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相威胁等,可能构成设施勒索或者寻衅滋事。

2、聚众冲击医疗机构。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聚众冲击医疗机构的行为发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范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逼迫医务人员披麻戴孝,下跪守灵,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必需受害者到公安机关报案,否则,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4、不让医务人员离开办公室,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非法拘禁行为乃至非法拘禁罪。

5、集会、示威行为,也可能造成违法乃至犯罪。

6、“医闹”过程中,绑架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如果致人伤亡,涉嫌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等;毁坏医院财物的,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等。

(二)民事赔偿责任

“医闹”事件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公共设施等财产造成破坏,以及对医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带头闹事的人员除将承担上述刑事责任外,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什么是“医闹”?“医闹”怎么处理?

医闹案例

典型案例1:

2018年12月10日14时许,王某酒后在北京市东城区同仁医院西区门诊楼因亲属住院缴费问题与护士发生争吵,后用文件夹、凳子等物品扔砸多名护士,造成医护人员李某、刘某受伤,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9年2月22日,法院判决: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案例2:

2019年2月12日,病患黄某(69岁)在安徽省南陵县医院因病进行手术,经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2月14日上午8时许,汪某、杨某等家属聚集近百人在南陵县医院门诊大厅内吵闹,继而在门诊大厅门口焚烧纸钱、喊口号、辱骂医务人员,阻碍其他患者正常就医,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汪某、杨某、徐某后、杨某新、刘某、徐某英、黄某、管某等8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另有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3:

2019年3月18日7时许,周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中医院门前附近,阻拦、纠缠过往看病群众,非法为北京其他医院招揽患者就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如何看待医闹现象?

当发生正规医疗纠纷时,我们不能通过医闹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一定要首先协商解决,在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诉讼,也可以找医院相关科室、第三方调解或者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权利。同时医院应强化医德建设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医闹"现象的再次发生。

以上就是《什么是"医闹"?"医闹"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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