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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孩子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9-05-15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离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了夫妻之间最关心的问题。那么离婚纠纷孩子怎么判?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为了能够给您做出详细解答,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离婚纠纷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纠纷孩子怎么判?

离婚纠纷孩子怎么判法院会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考虑,从而做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
最终决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离婚纠纷孩子怎么判?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由此看来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意愿、孩子的生活习惯等各种因素,但总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未来能更好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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