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行为人的行为刚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其犯罪情节而定,最低量刑都是管制刑,管制虽不会进监狱,但必须依法进行社区矫正,会被限制一定的自由,管制刑的刑期在三个月到两年不等,数罪并罚时最长刑期不超过三年。而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自由的刑罚,即被判处拘役刑的罪犯是要被关押的,拘役刑刑期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不等,数罪并罚时最长刑期不超过一年。至于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期根据犯罪情节而定,最少是六个月,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第一档量刑之内的,最长刑期不超过五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