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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获得无罪释放
发布时间:2019-05-13



【案情经过】

2012年8月13日,涉嫌故意伤害案的x某某被佛山市xx区公安分局批准
刑事拘留,羁押在佛山市nh区看守所。 2012年8月17日,犯罪嫌疑人x某某的家属l某委托法议网孔xx律师为x某某的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辩护思路】

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10月8日,孔律师接受x某某家属的委托后数次和本案经办机关(佛山市xx区公安分局和xx派出所)联系,了解案情,同时和x某某的家属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此外,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解答和帮助,深入了解案情后认为x某某构成故意伤害案的证据充足,但是综合考虑本案犯罪情节和被害人过错情况等更方面因素,本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同时获得了受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最后,
法议网孔xx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供律师意见书,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书面),且向办案部门提供相应的律师意见书。   

【办案结果】

2012年10月9日,佛山市nh区公安分局dz派出所通知孔律师,办案机关同意孔律师的意见,作出对x某无罪释放的决定(即公安机关作出不起诉的意见)!
 
当天下午,x某某家属顺利地到佛山市nh区看守所接送无罪释放的x某某。   至此,孔律师为x某某无罪辩护的法律工作取得完满成功。

【办案总结】

法议网孔律师经过多方面研究,本案x某某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充足,但是综合考虑本案犯罪情节和被害人过错情况等更方面因素,本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同时获得了受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办案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孔律师经过全面努力及做了大量工作,为当事人取得最大利益,让公安机关作出不起诉的意见,最终让犯罪嫌疑人x某某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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