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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5-09

问题一:长期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建议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可以依法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过错证据,依法起诉离婚并主张多分财产和精神赔偿!如果需要收集提供证据证明女方遭受家暴,其中鉴定是收集的方法之一,然后诉讼解决。后果严重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家庭暴力后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在准备好相关证据后,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
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维权?

问题二:遭遇家庭暴力怎么维权?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有以下办法进行维权: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5、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被害人表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的,检察机关也可以不起诉该案,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调解后悔的,还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证明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

问题三:证明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

证明家庭暴力收集证据应注意以下问题:

1、涉及家庭暴力
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 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家庭暴力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而且还伤害到受害方的人格尊严。也会给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伤害,因此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应勇敢说不。


以上就是所有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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