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获得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0-07-21
【案情经过】
2017年,王x因欠下高额赌债,遂想敲诈他人索取钱财,用来还清赌债,导致自食恶果。近日,xx省xx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x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受害人喻x是某实业公司的总经理,被告人王x系喻x的驾驶员。王x因赌博欠下了高额赌债,便产生了敲诈喻x的想法,并从网友处购买了一套针孔摄像装置。
20xx年1月,王x将该套装置秘密安装在喻x的办公室,并保存了部分拍摄的影像资料。为方便作案,王x还购买了一部具有魔音功能的手机以及新的手机卡。
同年3月,王x将拷贝有部分影像资料的u盘放在喻x办公室的窗台上,并通过用新买的手机卡发短信、用具有魔音功能的手机打电话等方式,以要将获取的影像资料上传到互联网等相威胁,向喻x索要人民币120万元。后喻x报案,王x遂被抓获。
【法院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向他人索取人民币1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x非法安装拍摄装置对他人活动进行秘密拍摄,并以获得的影像资料实施敲诈,情节严重,酌情从重处罚;
【律师辩护意见】
王某实施犯罪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予以减轻处罚,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应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听取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王x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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