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未遂能立案吗?
发布时间:2019-05-04
问题一:敲诈别人钱财没有得手会不会受到处罚?
答:针对您的问题,法议网律师认为只要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并且索要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就算钱没有到手也是属于犯罪的行为,按犯罪未遂进行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 对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问题二:敲诈勒索未遂能立案吗?
答:犯罪未遂也可以进行立案,也会构成犯罪,但可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
敲诈勒索罪未遂立案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问题三:敲诈勒索未遂是不是不用坐牢?
答:如果已经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即使未遂的,也构成犯罪,也应追究刑事责任,要被判刑。但因属于犯罪未遂,在量刑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敲诈勒索既遂犯视金额不同有3个量刑档次,分别为3年以下、3至10年、10年以上。未遂犯减轻处罚可以比照同档次的既遂犯,降一档进行处罚,量刑3年及以下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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