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罪犯减刑时,会出现一减再减,三减就无的情况,但是随着限制减刑措施的出台,某些犯罪分子减刑,就了更大的限制。只是很多人都对限制减刑不清楚,不知道什么是限制减刑,也不清楚适用限制减刑有什么条件。
什么是限制减刑?
所谓限制减刑,是指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分子的减刑,限制适用的措施。说白了,就是某些法定的罪犯,在减刑方面与一般罪犯相比,有更多的要求和限制。
限制减刑的对象?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下三类人员属于限制适用减刑的对象: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需要主要的是,限制减刑不是说不能减刑,只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对三类罪犯适用减刑时,会更严格审核,同时也会有更多的要求。
例如《刑法》规定,一般罪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而第三点实质就是限制减刑的适用问题规定,规定了限制减刑对象(死缓犯)减刑的条件。
当然了,限制减刑不是不能减刑的,只要罪犯认真悔改、有立功表现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仍然是可以减刑的。若对这方面仍有疑问的,建议最好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尽可能争取获得减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