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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证明怎么开?计生证明哪里开?
发布时间:2019-04-08

根据我国的法律对于生育问题是有着相对严谨的控制,进一步保证每一个孩子的降临都是合法的、健康的、让人期待的,那么计生证明怎么开?计生证明到哪里开?下面法议网小编为您进行相关内容的讲解!

计生证明怎么开?计生证明哪里开?

一、计生证明怎么开?计生证明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计划生育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二、办理计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单位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下载),借取户口本,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复印盖章,再去计生办盖章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婚者须携带双方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的“未婚”须改为“已婚”(可以拿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人为已婚女方,须提供时效一周内的尿检报告(在居委会、街道办办理时需要)。
 
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下载)、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单位《未婚未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已婚的,还需要出具双方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时效一周内的尿检报告(女方)。
 
2、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
 
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比如湖北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下载)借取户口本,填写证明表,再去计生办盖章。
 
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下载)、单位《未婚未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民政局的“未婚证明”
 
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比如湖北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借取户口本、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再去民政局办理。

三、办理计生证明注意事项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是根据当事人需要由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那么, 办理计生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2.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XX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3.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 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5.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 应动员其终止妊娠, 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6.外地暂住人口无生育证明怀孕的, 限期终止妊娠, 逾期不终止妊娠的, 务工、经商的, 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务工证、营业执照, 直至其终止妊娠。
 
外地暂住人口超计划生育的, 由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按《xx市违反< 计划生育条例> 处罚办法》规定的社会抚育费标准处以罚款, 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吊销务工、经商证照和暂住证, 动员其离开本市。

以上就是《计生证明怎么开?》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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