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刑事和解律师:刑事和解还要判刑吗?
发布时间:2019-04-03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往往希望能够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从而减轻自己的处罚,那么达成刑事和解还要判刑吗?刑事和解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议网小编梳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和解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应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进行。也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只能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学者认为,以上观点均过于保守。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
三、达成刑事和解还要判刑吗?
达成刑事和解是否需要判刑要看是什么案子,如果是公诉案子,法院有权;如果是刑事自诉案子,法院不宜干涉。
㈠自诉案子,刑事和解后原告可以撤诉,法院不宜干涉。
1、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㈡公诉刑事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被害人谅解,这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而已。
2、公诉案件,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检法三家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代表个人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比如强奸罪,即使二家和解,国家也必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因为案犯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与性自由的权利,而且严重地危害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就有可能导致更多的女性受到侵害,因此即使被害人谅解,国家对这种行为也必须进行惩罚。
刑事和解具有自愿性,无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都要注意尽可能把握主动权、恰到好处的把握时机。
四、刑事和解程序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和解程序如下:
(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
(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通过这些描述和叙述,使加害人会了解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与被害人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给加害人自己的家庭和朋友造成的后果。被害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有权利询问与犯罪事件有关的问题。
(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
(6)最后的环节,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派出的监督员应当对整个和解过程的进行及各方所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的情形应当及时予以指出,并建议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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