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刑事案件后,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公安机关有时候也有会错抓、误抓犯罪嫌疑人,或发现犯罪嫌疑人仅是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这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会如何处理呢?
犯罪嫌疑人无罪应撤销案件并立即释放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同时,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由此可见,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要是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
那人已被抓了的,该怎么办?
根据上述的公安部规定,撤销案件或终止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的,若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书。若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认为无罪或被终止侦查的,警方就要立即放人并给予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人是放了,但伤害已成,这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和要求道歉的,至于具体赔偿多少,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了。
所以,要是坚信自己无罪,是被误抓乱捕的,就要及时找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依法追究公安机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