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律师:如何认定酒驾?
发布时间:2019-03-29
如何认定酒驾?没了现场怎么认定酒驾?相信这是很多喜欢喝酒的车友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就相关问题为大家作出相应解答!
一、如何认定酒驾?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呼气酒精浓度阈值与检验》相关规定:
1、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就可以构成酒驾。酒后驾车处罚标准为罚款500,扣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
2、由于我国目前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都要进行政审,所以被政审人及其近亲属一旦因为酒驾被判处拘役,将对被政审人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3、酒后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处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没了现场怎么认定酒驾?
没有现场抓住,则认定不了酒驾,酒驾这个罪名也就不成立。但是不要因此存在侥幸心理。
三、酒驾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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