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刑事案件,从案发都审判结束往往都是需要耗费非常长时间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了,从逮捕到法院审判依然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几个月到一年半载都有。哪人被抓住后,就行需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到法院审判呢?这个问题,事实上并不易回答。
从被抓捕到判刑的时间
事实上,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到法院审判的时间,是非常没有明确规定,受具体案情的影响非常大。在这里先说结论,一审刑事案件,若是简单的案子一两个月,一般的案子四五个月,情况复杂的案子最长就是一年多。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总结归纳从抓捕到判刑所用的时间,具体分析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期限,最长关押时间为37天。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保释)和监视居住,实质是没有关押犯罪嫌疑人的,且一般不影响犯罪嫌疑人日常生活,故这里没有将这两个时间计算在内。
2、抓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7个月。
(1)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
(2)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若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重大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6个半月。
(1)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
(2)若是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若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
(4)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半个月共3个月。
4、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审判期限,最长为2.5个月+10天。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若情况特殊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犯罪嫌疑人提起上诉或检察院提起抗诉时限为10日。
以上是找法网的一些总结,大家可以作为参考,真实案件的情况更为复杂,所耗费的时间及相关时限的计算是受到很多因素影响的。但上述很多时限依然是有非常重要意义的,如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若公安机关超期关押,未释放当事人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放人或给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同时亦可要求相应的国家赔偿。因此,要是发现犯罪嫌疑人被长期关押的,建议及时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了解情况,要求警方变更强制措施,甚至要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