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功争取孩子抚养权_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9-02-21
【案情经过】
本案委托人为刘XX,因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且长期分居,无法达成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男方委托法议网离婚律师廖XX代理本案民事离婚诉讼。
历尽一次庭审即成功调解离婚。
【辩护思路】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法议网离婚律师廖XX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法议网离婚律师廖XX案前完备的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d随被告b共同生活,由被告抚养。自本调解书生效次年起,原告a每年7月20日之前给付两个子女抚养费12000元(两个儿子分别为每年6000元),直至c、d十八周岁时止。
三、原告a每年可探望两个子女c、d一次,被告应予以配合。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为: 自2016年起每年7月20日至8月20日两个儿子随原告共同生活一个月。
四、坐落于宿迁市沭阳县某室由原告a和c、d按份共有,原告a享有该房屋5 0%份额,c、d分别享有该房屋2 5%份额。
五、双方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六、双方再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24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20元,由被告b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b当庭给付)。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与“哺乳期后的子女”视为同一概念。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何方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协商,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对抚养子女达成协议的,子女可随父或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法律都是准许的;如达不成协议诉讼到法院时,经调解无效,应由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判决。应根据何种具体情况判决呢?总的原则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性质等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子女归谁抚养。
【办案结果】
1、双方离婚。
2、双方两名子女(2个男孩)抚养权均归我方抚养,对方每年支付12000元人民币抚养费。
3、双方仅有一套房屋,位于中国境内,其中一半产权归女方,另一方面产权归两个孩子。
4、女方每年探视孩子一个月时间。
5、双方个人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各人债务归个人所有,无其他纠葛。
【办案总结】
人民法院判决归属时,如果在绝对优先抚养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要看相对优先抚养条件了。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双方本人均无优先抚养条件;二是双方本人均有优先抚养条件,但具有的某些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在此种条件下双方又均要求抚养子女时,才考虑相对的优先抚养条件,具备相对优先条件的一方,才能获得优先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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