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规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1-23
刑事辩护规则有哪些?
刑事辩护一般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辩护权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
第二、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应保障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的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在保障被告人辩护权方面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主动告知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2.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对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所采取的方式不应苛求。被告人在行使辩护权时,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辩护;既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提出,也可以在审判过程中提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司法人员都应当许可;
3.司法人员必须认真听取被告人提出的辩解、反证或申诉,并切实采纳被告人的合理辩护意见;
4.司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限制或者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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