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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还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吗?
发布时间:2018-12-25

卖房后,还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吗?

卖房后,还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吗?


根据我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13条相关规定:“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所以一般没有问买方索取补偿的。

公共维修基金只是房主在当时购买新房的时候交的,这个费用相当于给房子买的保险,是跟随房子走的。在现实交易中,房子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就会跟随房屋自动转移。

另外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开发商)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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