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刘加民
工作年限:4
律师电话:4006-158-168
姓名 | 刘加民 | |
性别 | 男 | |
擅长领域 | 专注于公司法律顾问及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 | |
所属事务所 |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光明) | |
专业类型 | 执业律师 | |
资格证号 | A20134212231757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2014年08月01日 | |
执业证号 | 14403201910091131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2019年05月15日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19年05月15日 | |
律师简介 |
刘加民专注于公司法律顾问及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良好的财税知识储备。奉行“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的信任”的理念,将法律和财税知识相结合,为多家顾问单位出具法律解决方案,并获得了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刘加民律师坚守工匠精神,竭力做好每个案件,力争不负当事人所托。如您有法律方面需求,欢迎拨打刘加民律师电话,刘加民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刘加民律师曾承办的部分刑事案件: 邵某某故意伤害案(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 肖某某故意伤害案(成功取保候审) 刘某某故意伤害案(成功取保候审) 廖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六个同案犯指认廖某某是主犯且主动投案没有被检察院认定为自首,通过申请调查取证,庭审时说服了法官和检察官,最终被认定为从犯和自首。) 张某某诈骗案(检察机关指控诈骗数额巨大,通过努力辩护,最终只认定诈骗数额较大) 陈某某妨害公务案(被判处缓刑) 陈某某贩毒案邓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邓某某行贿案韩某某贩毒案 熊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杨某某开设赌场案 周某某组织卖淫案 刘加民律师曾承办的部分民商事案件: 柏某某劳动纠纷案陈某某劳动纠纷案 刘某某劳动纠纷案 莫xxxxx公司劳动纠纷案 易某某劳动纠纷案 袁某某劳动纠纷案 张某某劳动纠纷案 邹某某劳动纠纷案 张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蔡某某抚养权纠纷案 刘加民律师曾承办的部分非诉法律事务: 郑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函某某珠宝公司商标专用权被侵害律师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