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犯罪的“共同”的概念
共同犯罪这种犯罪现象,是一种客观(违法)阶层的特殊样态。认定二人构成共同犯罪,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客观(违法)阶层,二人共同制造了法益侵害事实。在制造法益侵害事实上,二人具有连带性。至于在主观(责任)阶层,谁应受谴责,可以分别判断:即所谓“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
判断是否共同制造违法事实: ①一方对另一方的违法行为提供了物理上或心理上的作用(或因果性); ②一方对另一方的违法行为有意思联络。注意:这种意思联络不等于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只是一种认识或意识。
二、“共同”犯罪三项指标:共同犯罪中的“共同”要求达到什么程度:①客观行为是否相同;②主观故意是否相同;③触犯罪名是否相同。在此有几种说法:完全犯罪共同说、部份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具体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