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是一个关键问题。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1. 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务报酬均属于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均为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二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此外,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在离婚时进行清偿。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
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认定共同财产》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离婚财产分割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中孩子的份额
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的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保险处理
法议网律师
信得过 请得起 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