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在离婚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以下是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及其相关要点: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1. 协议优先: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
-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3. 尊重意思自治: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财产的分类
1. 夫妻共同财产:
- 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定情况下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财产分割的具体程序
1. 协商分割:
-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达成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
2. 诉讼分割:
-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3. 法院判决:
-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依法进行财产分割。
四、特殊财产的处理
1. 住房:
-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 公司股权:
-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3. 知识产权: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其知识产权尚未与他人订立使用合同,该项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只是一种期待利益,不能归夫妻共有。
- 如作为知识产权人的夫妻一方已经与他人订立了使用合同,无论是否已实际取得了报酬,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之列,归夫妻共有。
五、共同债务的处理
1. 共同债务: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2. 个人债务:
-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六、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第1064条、第1065条等条款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和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以上就是《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财产分割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财产分割中的无形资产处理
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与实践
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总结
法议网律师
信得过 请得起 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