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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律师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24-08-21

        自2017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等8个省(直辖市)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旨在确保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发挥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各试点地区创新工作模式、组建律师队伍、加强经费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等有益尝试和成熟做法,值得肯定与推广。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诉讼律师服务质量

扩大试点范围的重要意义

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范围,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目的就在于让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发挥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主要任务和要求

试点工作要求各地探索建设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公检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系统对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法律文书流转、及时传递工作信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借鉴前期试点省(直辖市)的有益做法,研究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点范围,可以先在律师资源充足、经费保障到位的地方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开展。各地要针对刑事辩护律师需求大量增加的情况,统筹调配律师资源,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联系协调财政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增加法律援助经费,逐步提高律师办案补贴标准,同时要探索建立办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律师办理案件难易程度、服务质量等发放办案补贴,体现差异性,提高律师工作积极性。

试点工作成效

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超过90%的县(市、区)开展了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和值班律师帮助率达81.5%。各地探索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公检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法律文书流转,确保工作衔接有序高效。各地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综合运用跟踪检查、受援人回访、派员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对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进行评价,督促律师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未来展望

未来,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推动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全覆盖。各地司法厅(局)要会同检察机关深入调研,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律师行业发展以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情况等,选择2至3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先在律师资源充足、经费保障到位的地方进行试点,边试点边总结推广,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刑事诉讼律师服务质量

通过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让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人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我国人权法治保障的一项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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