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其中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夫妻债务的处理。在此之前,夫妻的债务一般是由债务人承担,但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婚前债务和婚后债务。婚前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前夫妻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婚后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担的债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分别承担各自的债务,或者是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这种约定是有效的,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债务承担方式,那么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应当共同承担债务。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无法偿还,另一方夫妻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新婚姻法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如果一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面违约,导致另一方夫妻承担了不应承担的债务,那么另一方夫妻可以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另外,如果一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法犯罪,导致另一方夫妻承担了不应承担的债务,那么另一方夫妻可以向违法犯罪方要求赔偿。
除此之外,新婚姻法还规定了夫妻财产制度的选择。夫妻可以选择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或者夫妻分割财产制度。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夫妻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在夫妻分割财产制度下,夫妻的财产分别归各自所有,各自承担债务。夫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财产制度。
总之,新婚姻法对夫妻债务的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或者是一方夫妻单方面违约或者违法犯罪,都会对债务的处理产生影响。因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真对待自己的债务问题,避免因为债务问题而影响婚姻关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