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报刊、杂志、出版社,网络上连载小说因为见不到打理网站的人,而小说作者又经常使用笔名,那样的话,一旦小说出现权属纠纷之后,就可能找不到证据证明自己就是作者,也就保护不了自己的著作权。
怎么证明网络上连载的小说,自己就是小说作者,实际中可以按照著作权权属一般认定方法。
1、判断作品是不是职务作品
对于网络版权,可以先看网站跟自己是不是有隶属关系,认定下自己的作品是不是职务作品。
2、对于著作权归属有没有约定
如果自己跟网站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那么就接着看看当初就著作权归属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那么这个著作权就归创作者。
要是发现有人擅自使用自己连载的小说,将小说转载并冒用笔名的,就构成侵权,造成损失的,建议可以从以下途径维权:
1、可以先联系侵权人,要求他们停止侵权,撤下被侵权的小说作品,或者直接要求对方按规定转载。
2、如果侵权人在给定的时间内没有理会,那么就可以向侵权人网站的域名注册服务商,及主机提供服务商进行投诉。
3、当然,也可以向搜索引擎公司投诉侵权内容,如果侵权网站有放GoogleAdsense广告,这种投诉就更会有效。
确定是侵权行为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对于赔偿的计算方具体如下:
1、按照被侵权人所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加上所失的预期应得利益计算;
2、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
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那么他因为侵权行为取得的收入,就是所得利益。对于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可以用定额赔偿方法。定额赔偿的幅度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对故意侵权且情节特别严重的,考虑网络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会对权利人造成严重的侵权后果,上限可达50万元。
但由于网络小说的特性,通常情况中作者会使用笔名,即使可以通过上述方法证明,但恐怕涉及到信息确认。因此,如果比较难证明作品作者身份的时候,建议可以及时找专业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