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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06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那么2019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死亡认定程序怎么走?如果您对此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二、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8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认定程序怎么走?

三、工伤死亡认定程序怎么走?

工伤死亡的认定也是工伤认定程序:提出申请——受理申请——调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决定。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死亡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书;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见义勇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在停工留薪期死亡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与死亡关联性鉴定结论。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呈送人社局审验。
 
(二)受理申请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调查核实
 
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四)作出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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