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庭审流程是怎样的?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件?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离婚纠纷庭审流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审理的流程包括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提交证据、法庭辩论等。
离婚开庭程序有以下四个程序:
1、庭审前的准备
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以上就是《离婚纠纷庭审流程》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诉讼离婚多久能判下来?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离婚程序怎么走?离婚孩子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