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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1-29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那么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有哪些?今天法议网小编分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援助律师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者是政府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援对象为符合事项范围的经济困难者或者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服务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三、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有相关的规定对法律援助律师的主要职责、工作运行模式,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值班律师选任、值班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规定,要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派驻值班律师、及时安排值班律师等形式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值班可以固定专人或者轮流值班。
 
四、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
 
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五、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意见》,旨在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因此在维护自己权益的道路上,要以合法、合理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可以让更多人享受应有的利益。

以上就是《 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有哪些?
》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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