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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特征及类型
发布时间:2019-01-25

刑事辩护的特征及类型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那么
刑事辩护的特征是什么?刑事辩护的类型又有哪些?下面法议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讲解。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的特征:

  1.刑事辩护是法定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国家的刑罚权,产生于抑制社会越轨行为维护正常统治秩序的国家基本职能。
 
  2.刑事辩护进行法律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辩护诉讼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
 
  4.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标准化,格式化是诉讼的一般特性。既然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分子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就不仅涉及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秩序,而且关系到公民人身、财产等重大权益。由于刑事辩护涉及的利益的重大以及诉讼针对的社会冲突的尖锐性,      依法进行诉讼具有更为突出的意义。
 
    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辩护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刑事诉讼案件的流转程序一直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关心的重点。

刑事辩护的类型:


同时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刑事辩护的特征及类型


刑事辩护的策略有哪些?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一、案件事实辩护
 
   1.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
 
   2.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证据不足辩护

 
   1.“孤证”不能定案。
 
   2.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
 
   3.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
 
   4.证据不充足不能定案

刑事辩护的特征及类型

 
三、法律适用辩护
 
   指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但就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犯罪性质,定罪量刑等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抗辩意见。
 
   1、非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
 
   2、彼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但符合另一个刑事责任较轻的罪名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涉嫌一个刑责较轻的犯罪。
 
   3、定罪量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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