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辩护的流程,律师刑事辩护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9-01-23
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随着其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的扩大而日渐突出,辩护人不仅可以在刑事审判中为刑事被告人辩护,而且可以在起诉阶段、甚至于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那么律师刑事辩护的流程是什么?律师刑事辩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法议网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律师刑事辩护的流程是什么?
1、辩护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采用查阅、摘抄、复印、拍照、扫描等方式进行阅卷,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当的阅卷方式。
3、辩护律师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阅卷,可以提前与相应的办案单位预约,问清阅卷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提前做好阅卷准备。
4、辩护律师阅卷应遵循全面、客观的原则,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时应当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
5、辩护律师阅卷时应先阅读诉讼文书,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罪名、适用的法律,以便有针对性地阅卷。
6.辩护律师拿到案卷材料后,先要核对卷宗材料是否齐全。然后翻阅卷宗目录,了解卷内证据材料的种类,再对卷内材料进行泛读,了解证据材料的主要内容,为复制材料作准备。
7.辩护律师阅卷,应当重点了解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涉嫌犯罪的,应当了解单位的相关情况;
(二)涉嫌犯罪事实:涉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是否明确;
(三)证据材料:审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判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否确实、充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
(四)案件定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诉讼文书定性罪名是否准确;
(五)量刑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以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六)诉讼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利的限制和对其诉讼活动是否合法,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七)同案人情况:共同犯罪的案件,了解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八)被害人情况:被害人有无过错,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谅解;
(九)涉案款物情况:有无查封、扣押、冻结涉案物品,清单是否齐备。
7.辩护律师将案卷材料复制后,应认真、细致阅读案卷材料,案卷材料较少的,可以直接在复制的材料上对重点内容进行圈点。对于案件材料较多的,应制作阅卷笔录。
8.制作阅卷笔录.
9.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10.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11.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12.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二、律师刑事辩护需要注意什么?
1.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2.来访者的身份及其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3.案件发生的背景
4.案件基本事实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及管辖机关
6.来访者是否可能将案件委托给律师事务所
7.委托人已经为案件做过的工作情况
8.律师认为应当了解的其他信息
接受委托
1.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前,律师一般不向委托人过于详细地解答法律咨询
2.得到委托人的委托意向后,律师应当尽快与之讨论收费事宜
3.律师应当鼓励委托人将案件全部诉讼过程予以委托
4.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做出任何承诺
委托手续
1.确立委托关系后,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由律师填写案件批办单,需经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刑事辩护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签署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一式三份,并要求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开具律师事务所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2.律师应当在收取律师费之后开始工作
3.指定辩护的案件,以人民法院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文件为案件受理依据,不用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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