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在农村特别是边远乡村,由于思想观念的落后,有些人视妻子和子女为自己的拥有品和使用品,认为“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因此,打骂自然也是天经地义的。还有些人婚育观念落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丈夫、公婆打骂虐待生女孩的妇女,甚至赶出家门、逼迫离婚以达到再娶妻生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经济的不独立使得女性对男性经济从属关系依然存在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男主外,女主内”家庭内部分工在农村十分普遍,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的主要职责是在家务农,带小孩和瞻养老人。在这样的格局下,男性仍是家庭里面的经济支柱,认为其在家中就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女性在经济上的不独立,在家中就没有话事权,使其不得不从属于男性,稍有不满,就成为男子暴力侵害的对象。也有个别外出做生意富裕的农村人,在外包“二奶”、养情人导致婚姻破裂的,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在家庭生活中任意专横,稍不如意就施以各种形式的暴力行为。
3、施暴者文化水平普遍低下,道德水准下降
农村家庭暴力中的男性普遍文化素质差,都带有一些不良的习惯和性格古怪,促使家庭暴力时常发生。如施暴者有赌博、酗酒、好逸恶劳、恣意妄为、大男子主义、精神疾病等。当无法应付挫折和生活压力,或是酗酒、赌博后心情不佳时殴打妻子、子女便成为一种泄愤方式。
4、受害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在遭受农村家庭暴力侵害的乡村妇女中,超过8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丑不可外扬”,不愿意声张。文化水平偏低,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的观念不强,而大部分村民包括一些村委干部都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样的理念下,施暴者更有恃无恐,受害者忍气吞声,旁观者置若罔闻。长此以往,家庭暴力也就被人为淡化为家庭纠纷,其结果必然导致的恶化。
预防农村家庭暴力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抓起
一是积极开展对国家公务员,特别是立法、司法人员的社会性别及反家庭暴力教育,将特别意识纳入社会生活及各项政策和法律中,把反对家庭暴力放在促进男女平等,推进社会文明的高度来认识;二是应对家庭暴力做出科学的法律定义,对实施家庭暴力进行经济、行政、法律上的制裁;三是应根据各地实际,出台对家庭暴力的处理规定和地方性法规;四是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加强对受害妇女的法律援助。五是从社会治安,创建平安临泽的高度认识,依法教育和依德教育相结合,防止家庭暴力行为。
(二)建立警民结合的农村家庭暴力投诉站
家庭暴力因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性,使得受害者投诉不方便,不及时。若能在农村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业务,则受害妇女能够就近及时投诉,使防止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止。也可以在110报警点增设家庭暴力处理业务,以防止家庭暴力在农村、社区的升级,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法议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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