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税罪的处罚标准
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
法议网律师
信得过 请得起 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