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9 热度: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内心是比较着急的,由于见不到人,第一时间会想到是否请律师去会见。那么找律师会见有意义吗?找律师会见被告人怎么收费?找律师会见需要注意什么?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找律师会见有意义吗?
当然有意义。
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可以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询问其已被羁押的期限、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行为、随案有无被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等。
根据前述会见所了解的内容,辩护律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的作用主要有: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勇敢翻供,不要怕被定上个“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以其他法律帮助。
二、找律师会见被告人怎么收费?
律师会见费用一般在3000-5000元/次之间,主任级别律师10000元/次。
律师会见收费是弹性的,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 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第二十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第一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三、找律师会见需要注意什么?
找律师会见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真正的医生有医师证,真正的律师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就如同就医一定要去专业医院一样,聘请律师同样也要前往正规的律师事务所。
尤其是刑事案件,家属无法见到在押嫌疑人,不知道聘请的律师是否切实提供了法律服务,因此更不能轻信看守所外所谓的“律师”。
前往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确认和自己对接的确系执业律师,可以合法合规将案件交由其代理;
另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对律所的实地考察,了解拟聘请的律师以及律所的规模、实力、办案业绩等,有利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律师团队,获取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2、不要聘请“吹牛”的律师,要看律师办过的既往成功案例
部分律师在与客户沟通时,十分刻意地吹嘘自己所拥有的人脉或业绩,然而在聊到具体案件的办案思路或办案经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时,该律师则开始闪烁其词。
因此,聘请律师时要注意鉴别拟聘请的律师究竟是否真的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是否办理过同类型的成功案例。
3、不要聘请“万金油”律师,要聘请专业刑辩律师
法律服务的种类五花八门,法律关系也千差万别。仅大类而言,律师就分为诉讼律师与非诉律师,诉讼律师的业务领域又可分为民事、商事、行政纠纷、刑事犯罪等诸多领域。
一位民商事律师即便在其领域属于业界翘楚,但聘请他作为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仍然可能不是理性、合适的选择。
就如同找医生一样,一个理性的患者是不可能让一个口腔科医生来治疗自己的心血管疾病,一个癌症患者也断不可能请一个五官科医生来作为自己的主刀医生。
4、不要轻信律师的“胜诉”承诺,要理性判断法律问题的解决结果
部分律师在初次接触客户时,会向客户承诺该案件胜诉率为100%,甚至不胜诉的话可以部分退款。但这种承诺真的可信吗?律师办理案件,靠的是专业,讲的是证据。
尤其是刑事案件,律师在初次接触客户时,还未会见在押人员、了解具体情况,甚至还未查阅到案件卷宗材料,无法得知证据情况。
在此时作出的无罪等胜诉承诺往往只是吸引客户签单的手段,并不能代表案件最终的结果。事实上,即便律师多次接触当事人,作出100%胜诉的承诺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如同切除癌细胞后,任何医生都不敢断言癌细胞绝对不会转移一般,随着案件的办理,证据的收集情况随时可能出现变化,不利或有利证据的出现随时可能改变案件的走向。
因此,在拿到判决结果之前,任何的承诺都是苍白而无力的。
5、不要轻信“跑关系”的律师
对于内行人以及顶尖的刑事律师来说,他们深知,在刑事案件中,关系可以提供一些小便利(打听案情等),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实质性问题面前,靠的还是硬打硬的专业知识与客观证据的搜集。
现实中,被所谓“关系”诈骗的当事人比比皆是,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千万,很多当事人一厢情愿的把大量金钱与时间投入到找关系当中,最终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更要命的是,当他们幡然醒悟,回过头来找专业律师时,却发现已经错过最佳的诊治时期,导致案件“烂尾”,有苦难言。
更进一步,如果所谓的关系真的起了作用,往往家属又会构成行贿罪,前面花重金找关系捞人,后面却又搭进去一个甚至多个家属的事情屡见不鲜。
6、不要到迫不得已时才请律师,导致黄金救援期的错过
在刑事案件中,部分客户抱持一种观点,就是我到开庭的时候再请律师。在接待客户的时候,也经常有客户问侦查阶段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能不能等到后面的阶段再请?
事实上,任何阶段请律师都无可厚非,这是当事人选择的自由,但是因为律师过晚的介入而导致错过黄金救援时期的后果也是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
如同癌症分为早期、中期、晚期,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治愈的可能性就越高。等到晚期时,治疗虽然具有意义,但显然已经无法和早期即开始接受治疗取得相同的疗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