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0 热度: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属内心往往是非常着急的,但干着急是没有用的,应当寻求律师的帮助,去看守所进行会见,从而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那么找律师会见有意义吗?找律师会见要多少钱?找律师会见需要啥东西?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找律师会见有意义吗?
有意义。
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刑事案件主要分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律师会见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一)侦查阶段律师会见作用: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作用: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对犯罪嫌疑人所述和《起诉意见书》所述事实有出入的,辩护律师要询问清楚,即使是细节上的出入。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9.询问被告人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勇敢翻供,不要怕被定上个“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以其他法律帮助。
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通过会见,律师可以进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相关事实,以便于收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律师会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通过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面交流,寻求任何可能会被忽略的蛛丝马迹。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保障被告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后的合法权益,并安抚、稳定被告人的恐慌心理。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能与其见面的;
通过会见,律师可以带来家属的关切,安抚被告人,也可以告知被告人的近况,在家属和被告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二、找律师会见要多少钱?
刑事律师会见费用一般在2000-5000元/次之间。
具体办案费用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如: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律师会见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达亲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问候。
(2)了解并关心他们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
(3)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慰、鼓励。
(4)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案件的最新进展。
(5)向其介绍案件最新进展,并根据法律和实践对案件程序将来的进展可能进行预计。
三、找律师会见需要啥东西?
找律师会见需要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3、律师费用
4、证据材料
律师会见当事人过程主要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律师进入看守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二步,安排会见。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有三类案件相对特殊,律师在会见前应当得到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三步,进行会见。
1、首次会见三要点:给予当事人精神鼓励、安慰 告知诉讼权利、提供法律咨询 了解案件情况
2、自我介绍(你是某某吗?你是住在某地吗?您好,我是某某律师,您母亲找到我,委托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
3、询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狱内吃住情况,告知其家人情况、外界情况,安抚当事人情绪
4、当事人描述案件事实经过(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因为什么事情进来的?)
5、根据当事人陈述,有针对性地询问细节;询问当事人侦查机关讯问的次数、时间、主要内容
6、解释侦查机关指控的罪名、告知其作为犯嫌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刑诉法规定的几项权利、笔录确认问题等)
7、询问当事人需要交代哪些事情给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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