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6 热度:
“定金”和“订金”的概念相信很多朋友都傻傻分不清楚,特别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等问题上搞不清楚,虽然定金与订金仅是一字之差,但两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带您详细的了解。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在应该给付的数额内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金钱的担保形式。一般情况下,定金都是用书面的方式形成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交付定金当天开始生效。
购房的定金数额应当是由房屋交易双方来约定的,但是要控制在主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它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能够正常的履行,同时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二、什么是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规定,这只是大家形成的一个习惯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即使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代表失去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或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
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四、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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