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9 热度:
没有劳动合同能否成立劳动关系?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听到有人说“您和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您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可能类似这样的问题您也曾听到过,但这句话是否正确呢?如果您也有此疑惑,就请往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很多人看到“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理所当然的认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并把这样的理解传递开来。但是,这种理解是有偏差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如果您觉得这是在玩文字游戏,那请跟着法议网小编继续往下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真是操碎了心,不但规定了上述情形同时具备时劳动关系就成立,而且担心广大劳动者不知道怎么去证明,特意作了相关规定。根据《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议网小编提醒诸位: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亲人、朋友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一定要认真多读几遍本文喔,同时保管好认定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我们操碎了心,但我们为了减少以后不必要的麻烦,在工作时最好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