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怎么走?还能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20-12-2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那么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怎么走?逮捕通知书下来了还能取保候审吗?逮捕通知书下来家属可以见面吗?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怎么走?
收到逮捕通知书后,需要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
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
1、公安机关仍会继续进行刑事侦查,此时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即可侦查终结。侦查机关结案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判。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
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
二、逮捕通知书下来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只有可以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一百二十五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
申请取保候审流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逮捕通知书下来家属可以见面吗?
不可以。
逮捕通知书下来属于审查、取证阶段,是高度机密下进行的,不可以和家人见面。
但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是可以和嫌疑人见面的,等证据收集完,提起公诉后,就可以和家人见面了。
(1)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
(4)会见模板、笔录纸、印台、文具等物品
逮捕后律师会见时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操作,但每次会见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了解并关心他们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
(3)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慰、鼓励
(4)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案件的最新进展
(5)向其介绍案件最新进展,并根据法律和实践对案件程序将来的进展可能进行预计